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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“近六个月的水费竟要三万多”后续:用户新发现,水表附近冒出一根出水管, 你怎么看?
那就真的得查清楚了,有人偷用水,还用得这么厉害,但感觉一般家庭用水也难到这个水平。像是哪里水管没关,或者是漏水。本人前段时间也碰到这样的问题,房子很少住,无意间在网上查水费,一个月竟欠了300多块,然后赶紧检查了一下水表,发现家里没有用水,水表还在一直转,最后请人检查了水管,发现水管有漏水,换了管子,才进一步减少了损失。后来都庆幸自己发现的早。要不然也要跟这个用户一样。
综合相关信息,法海一粟认为,用户应当按照一般的、正常的生活用水标准支付相应的水费,而对于超出的部分,则无需支付。
1、本案涉嫌犯罪。从相关信息来看,用户家的水费之所以数以万计,是因为有人偷接了水管,以致用水量增加,并导致近6个月的家庭用水的水费达3万多元。鉴于有人偷接水管这一基本事实,本案涉嫌犯罪,其罪名为***罪。因此,当地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,应当按照刑事案件的办案要求予以立案侦查。
2、被害人是谁。法海一粟认为,本案的受害人应当是供水公司,理由在于:
(1)供水公司与用户之间系合同关系。从合同的角度,证明用户用水水量,是供水公司的义务和责任。入户水表安装的目的,就是为了证明用户用水水量的多少。从用户的角度,一般应当按照水表计量的数额支付水费。水表计量的水量,就是用户实际使用的水量。用户有权利按照实际用水水量支付水费,而对于自己没有实际使用的水量,没有支付水费的义务。
(2)被***的水量,用户不应承担责任。偷水者虽然从用户水表以下偷接水管进行***,但是,该责任应当由供水公司承担。这是因为,用户没有防止水被***的手段和能力。从本案基本事实来看,供水公司应当能够发现该用户不正常的用水情况,并且有义务对此进行必要的检查。在法律上,法海一粟认为,水表是计量用水多少的工具,但是,不能成为双方责任的分水岭,除非双方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。
(3)从价值选择的角度,被***的水量,应当由供水公司承担。这样,可以督促供水公司通过技术手段防止类似***的发生。一方面,供水公司属于公用企业,应当承担这样的责任,另一方面,一般用户既没有能力,也没有手段防止水被***的事情发生。将这样的责任交由用户承担,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成本,不利于社会的发展。
3、用户有权利按照实际用水量承担责任。鉴于上述分析,法海一粟认为,用户应当按照一般的、正常的生活用水标准支付水费。而对于被***的水量,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偷盗者承担责任。
法海一粟:运筹帷幄之中,决战法庭之上。
我家的水费也是出了问题,可能因为咱是小老百姓,对钱敏感才发现的。我们是这样发现的:四月份物业告诉我们没有水费了,我们马上交了200块钱,还没到六月份物业又打电话说水费没有了,我们一算,一个月150多块钱,我们这边水应该四块钱左右一吨,也就是说一个月我们用了三十多吨水,但是我们家房子只有70平,就我们夫妻俩生活,中午都不在家吃饭,所以就算我们用水浪费,也不至于用这么多。我们就去和物业交涉,物业一帮人说这么多也正常,不给管,没办法我们又厂打电话,水厂又说都是智能计数没问题。最后没办法了,我们给12345打了***电话,物业也出面了,水厂也出面了。大家一凑,到了楼梯间把水表箱打开一看,我家水龙头关的死死的,水表自己在转!!!这时候物业和水厂还不承认水表有问题。非要到我们家检查说马桶漏水,奶奶滴,我新换的马桶才一个月。最后他们也查不出我家漏水来,最后水厂给我答复以前的月份按一个月二十吨给我计费,从已交水费扣除。我打听了一下,邻居们一个月五六吨,七八吨,多的也到不了十吨,所以我们不同意。最后再三交涉,义正言辞,最后按每个月八吨计费从已交费用里扣费,剩下的钱算未花费的。所以大家碰到自己权益受损失的时候一定拿起法律武器***。题中所述,孙先生损失太大了,必须维护自己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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